林務局自106年開始辦理「農村再生基金」之「山村綠色經濟永續發展計畫」,藉此鼓勵山村社區、部落實踐綠色經濟轉型,以友善環境之生產模式,跨域合作,導入科技技術,協助山村朝6級產業發展為目標,透過原鄉傳統文化與智識的記錄與加值利用,發展林產業或林下副產物應用產業的示範案例,兼顧生物多樣性維護與監測,並與生態旅遊結合,逐步落實山村產業6級化,厚植里山資本,並藉以發展永續經營利用之產業,引導山村、部落朝向地方創生。
花東地區許多具有自然及文化特色的原鄉部落,這些偏遠山村多因一級產業收益難以維持生計,二、三級產業發展受限,缺乏就業機會,致使青壯年人口移往都會區就業。為了吸引人才返鄉,社區朝向一級農特產品加工、行銷、發展生態旅遊的6級化產業發展;期盼能為產業加值,創造在地的就業機會,吸引人才返鄉或移居,以確保在地生態環境得以保存,文化得以傳承。然而農村再生基金或林務局社區林業輔導的單位多為社區發展協會,其組織乃是為了社會公益而成立,並非以營利為目的。因此,當組織轉型,投入產業、經濟發展時,及盈餘處理與公益投入之效益,如何才能有足夠的誘因吸引人投入及可持續經營?
近年,在花東地區以合作事業的方式推動產業6級化,因合作事業兼具公益與營利的組織特性,讓有心回饋地方、有理想、有理念的人在推動產業的時候,也能對社會有所回饋,而選擇以合作社做為經營主體。例如:位於花蓮富里鄉永豐村的富糧稻米運銷合作社,由一群種植有機稻米的小農所組成,他們期待透過合作社的組織,讓當地小農共同朝向精緻農業發展,並號召更多農友一同友善環境及土地,透過合作社共同運銷的理念,以平等的原則,達到互助經濟的企業體,並強調共有、共治及共享的宗旨來服務社員。
以花東山村、部落作為輔導對象,透過產業合作社的成立、運作,將二級、三級產業的利潤,回歸山村、部落,計畫主軸如下列:
(一) 為強化花東地區在地優勢,以社會經濟組織推動社區友善生產之產業或林下經濟產業發展,成立產業6級化發展輔導團隊,透過專業輔導團隊,建立社區產業或林下經濟產業6級化發展輔導機制。
(二) 協助地方特色商品之行銷,提升附加價值,發展產業6級化。
(三) 協助花東地區山村、部落籌組「友善生產產業、友善環境社區產業或林下經濟等社會企業性質合作社」。